考核项目 |
计分要素 序号 |
计分要素 |
复核要求 |
复核情况 |
累计积分 |
人才培养 |
1 |
学生以独立或第一身份参加各级学术科技、创新创业和文化体育等竞赛活动,获1项校级一等奖计5分、二等奖计3分、三等奖计1分;获得省级、国家级奖励的,参照校级同级获奖等次分别按300%、500%的标准计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1.全国大学英语竞赛、写作大赛、演讲大赛63分;2.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各1人; |
72 |
人才培养 |
2 |
本单位教师指导本单位学生参赛获奖的,参照上述各等级标准计分;指导其它单位学生获奖的,按上述各等级标准50%计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1.指导学生获校级一、二、三等奖各1人 |
9 |
人才培养 |
3 |
保质保量完成规定的实习实践教学任务,计5分;创造性地开展实习实践活动,与同类学科(或专业)的院校相比有特色、有影响,计10分。 |
按本专科生、研究生分别统计,取平均分。 |
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的实习实践教学任务。同时与校团委、学工部联合,创新实践教学方式和内容,构建立体式实践教学模式,创造性地开展实践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10月24日,“贵州师范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揭牌仪式在黎平会议纪念馆隆重举行。 |
10 |
人才培养 |
4 |
申报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项目,每项计2分;获批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的,每项分别计10分、30分、50分(按要求按时结题的,参照获批项目同级计分标准计分)。 |
按学历层次和获批项目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校级创新基金2项目*10 |
20 |
人才培养 |
5 |
年度内获优秀硕士论文,校级每篇计5分,省级每篇计2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优秀硕士论文4项*5 |
20 |
人才培养 |
6 |
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 SCI、ISTP、SSCI、A&HCI、SCIE、EI、CSSCI等重点刊物,以及管理期内核心期刊(北图核心、南大核心)发表论文或全文被收入的,本科生每篇计10分,研究生每篇计5分;在以上分类之外的其它核心期刊的,每篇计5分。(音乐类、美术类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歌曲、作品参照上述计分;音乐类作品参加省级演出、美术类作品参加省级及以上展出参照上述标准计分)。 |
统计口径和标准待定 |
—— |
—— |
人才培养 |
7 |
学生获省级表彰,每人次计20分;获国家级表彰,每人次计50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无 |
|
人才培养 |
8 |
年底毕业生就业率(含升硕、升博人数)达到学校当年平均水平的,计8分;每提高1个百分点计0.2分;达95%以上的,计10分。 |
由招就处、研究生院按考核办统一要求提供相关数据 |
就业率100% |
10 |
人才培养 |
9 |
申报各级本科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或教改项目(由教务处认定)等,每项计2分;获校级、省级、国家级项目的,每项分别计10分、50分、100分(按要求按时结项的,参照获批项目同级计分标准计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申报贵州省高等学校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5项,申报教务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项目择优推广计划1项,获批校级教改立项2项 |
32 |
人才培养 |
10 |
每增加1项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计10分、二等奖计8分、三等奖计5分(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的,参照校级同级获奖等次300%的标准计分;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参照校级同级获奖等次500%的标准计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培养 |
11 |
新增1个校级重点或特色学科(或专业)计10分,新增1个省级重点或特色学科(或专业)计50分,新增1个国家级重点或特色学科(或专业)计10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培养 |
12 |
新增1门校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计10分,新增1个省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计50分,新增1个国家级研究生精品课程计10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培养 |
13 |
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每增1个,计50分。 |
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培养 |
14 |
专业学科(含学位点)评估获“优秀”等次的,校内计20分、省内计50分、全国性的计10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优秀省级特色重点学科1项*50 |
50 |
人才培养 |
15 |
具有稳定期在两年以上的专职教学秘书,计5分。 |
直接评分 |
学院专职教学秘书相对稳定。李中静老师于2010年到学院任专职教学秘书,一直到2013年5月调任音乐学院办公室副主任,做教学秘书工作达3年。 |
5 |
人才培养 |
16 |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督导工作符合学校要求,未出现教学事故或通报以上批评的现象,计5分。 |
在没有出现教学事故或通报以上批评的现象的情况下酌情打分,取平均分。否则以“0”分计。 |
教学管理制度健全,制定了《太阳集团0638本专科教学管理规定》、《教务秘书岗位工作职责》、《教师岗位工作职责》、《学科主任岗位职责》、《思政课社会实践教学规则》等一系列教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教学督导工作卓有成效,未出现教学事故或通报以上批评的现象。 |
5 |
人才培养 |
17 |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学生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评价满意度平均不低于90%,对教师个人评价的满意度最低不低于80%,计5分。 |
根据教务评课系统核算后直接给分。 |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通过教务系统的网上评价,2013年度两个学期学生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评价满意度100%,对教师个人评价满意度100%。 |
5 |
人才培养 |
18 |
集中教学活动开展正常,每个学科组(教研室)教研活动每学期不低于3次,每学期由学院(教学部)统一组织的集中教学活动不少于3次,计5分。 |
查阅相关记录,达到要求的给满分,没有达到但又做了的酌情给分,没有做得的不给分。 |
集中教学活动开展正常,学院4个学科组教研活动每学期都在3次或3次以上,本年度由学院统一组织的集中教学活动7次。 |
5 |
人才培养 |
19 |
每个专业每个学期至少举办一次院级公开课,且有学院领导、学科组教师参加听课和评课,每次计5分。 |
查阅相关记录,达到要求的给满分,没有达到但又做了的酌情给分,没有做得的不给分。 |
本年度学院共举办2次院级公开课,学院领导、学科组教师全部参加听课和评课。 |
1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0 |
积极申报厅级(含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科研平台,每申报1项分别计2分、5分、1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1 |
每增加1个校级、省级和国家级科研平台的,分别计20分、50分、20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2 |
新增(含现有等级升级)省级和国家级培训、认证等资质的,分别计50分、200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升级国家级培训资质1个 |
20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3 |
重视项目申报工作,当年本单位副高及以上专任教师申报科研项目比例达90%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当年不能申报的除外)的,计10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84+2)/43≥90%; |
1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4 |
获批纵向科研项目的,按厅级、省级、国家级和国家重大招标(或专项)等级,每项分别计10分、30分、50分、200分(863、973项目按国家重大专项计分,子课题或前期项目按国家级计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国家级项目1项,50*1=50分;省部级项目5项,30*5=150分;厅级项目13项,10*13=130;省级1项 |
36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5 |
纵向项目在规定时间内结题1项,参照获批项目相应等级的同等标准的50%计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省(部)级4项4*30*0.5=60分,厅级2项2*10*0.5=10分 |
7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6 |
横向科研项目到账经费理工科达20万、50万、100万、200万、500万、1000万,文科达5万、20万、50万、120万、200万、400万的,分别按10分、20分、30分、40分、50分、100分计。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7 |
当年本单位教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公开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每部计10分;在国家级出版社公开出版的,每部另计5分(美术类画册或主编的著作参照上述标准的80%计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2部*10=20 |
2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8 |
当年本单位教师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 SCI、ISTP、SSCI、A&HCI、SCIE、EI、CSSCI 等重点刊物,以及管理期内核心期刊(北图核心)发表论文或全文被收入的,每篇计10分;在以上分类之外的其它核心期刊的,每篇计5分。(音乐类、美术类在核心以上期刊发表的歌曲、作品参照上述标准的80%计分;音乐类作品参加省级演出、美术类作品参加省级及以上展出参照上述标准的80%计分) |
统计口径和标准待定 |
核心19*10=190分 |
19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29 |
申请发明专利,每项计2分;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计1分;获批发明专利的每项计30分;获批实用新型专利、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每项计5分。 |
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0 |
当年本单位教师独立或以第一获奖人身份获得厅级科研成果奖一等奖1项计5分,二等奖1项计3分,三等奖1项计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特等奖(或突出贡献奖)1项计30分,省级其它等次的成果奖,参照厅级同等次奖项计分标准的3倍计分;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参照厅级同等次奖项计分标准的10倍计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省级三等奖2项3*2=6分 |
6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1 |
获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数较上年每增长1个,计2分;委托项目经费较上年每增长10万,计5分。 |
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2 |
知识产权申请数较上年每增长1项计2分,授权数较上年每增长1项计10分。 |
统计项数,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3 |
研究成果转让经费较上年每增长1万,计1分。 |
统计数额,并算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4 |
本单位教职工积极为地方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供咨询服务,被采纳应用或产生效益的,按其重要程度在1-10分范围内酌情加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无 |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5 |
积极承担上级政府下达的培训、考试任务,人数达50人(或经费达5万元)的,计5分;人数(或经费)每增长1倍,计5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培训经费39.83万元 |
35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6 |
承办、主办全省性、全国性和国际性专业学术会议,每次分别计10分、30分、50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全省性1场,10*1=10 |
1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7 |
在全国性和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交流发言,每次分别计5分、10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国际性2篇,10*2=20;全国性4篇,5*4=20 |
4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8 |
教师到国(境)外学术机构作访问学者,每人计2分;邀请国(境)内外知名学者讲学,每人次计5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国内外8人次,5*8=40 |
40 |
科研及社会服务 |
39 |
本单位教师面向全校教师或学生作学术报告,每次计2分。 |
学院按考核办的统一要求填写统计表,经与相关单位核实后计分。 |
无 |
|
人才队伍 |
40 |
本单位教职工激励关怀机制健全,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人才队伍 |
41 |
党群干群关系融洽、师生关系和谐,单位凝聚力强,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人才队伍 |
42 |
每引进1名重点院校的博士计2分,全职引进1名本领域的学科带头人计20分,全职引进1名国家级相关学科专家计50分,全职引进1名长江学者计50分,引进1名院士计100分。 |
按类别统计,并算分。同一人有不同头衔的,按最高头衔计分。 |
张荣军(博士,广西师范大学),牟蕾(博士,东北师范大学),欧阳辉纯(博士,中国人民大学),计6分 |
6 |
人才队伍 |
43 |
以特聘或客座方式引进长江学者、院士的,参照上述标准的50%计分(除博士以外,引进的其它人员均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
统计人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队伍 |
44 |
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专项培训(3个月内),计5分。 |
统计人数,并算分 |
1、华中师范大学教育教学培训应派2人实派2人(习兴美、李霞),计5分;2、西安外国语学院外语培训应派2人实派2人(张亮、王婷婷),计5分。 |
10 |
人才队伍 |
45 |
每自主选派1名中青年教师赴省外重点院校(科研院所)作专业进修、访问学者等6个月以上计5分,每支持1名青年教师攻读博士学位计10分。 |
统计人数,并算分 |
1、派郭秋梅、习兴美到厦门大学访学,计10分;2、李安峰到厦门大学读博,计10分;3.宋小红到天津师范大学读博,计10分;4.孙一峰到贵州大学读博,计10分;刘军读博,计10分;朱彦谨作访问学者,计5分。 |
55 |
人才队伍 |
46 |
每推荐并获得1名省级高层次人才项目计10分,国家级计30分。 |
按级别统计人数,并算分 |
无 |
|
人才队伍 |
47 |
每获批1个校级、省级、国家级教学、科研、人才团队等,分别计20分、50分、200分。 |
按类别和级别统计,并算分 |
无 |
|
人才队伍 |
48 |
每引进1个省级、国家级教学、科研、人才团队,分别计30分、50分。 |
按类别和级别统计,并算分 |
无 |
|
人才队伍 |
49 |
本单位教学、科研、人才团队在重大项目攻关中协同创新作用突出的,每次计20分。 |
根据情况酌情计分 |
无 |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0 |
党支部设置合理、工作制度完善,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学生党支部具备条件的,坚持按班级设置党支部,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1 |
加强流动到校外的党员教育管理,及时在集中外出进修(挂职)、实习(实训)党员中成立党的工作支部(或临时党支部)的,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2 |
教职工党支部在本单位工作中的组织、引领作用突出,学生党支部在参与班级、学生组织事务管理、引领学生成长成才中作用突出,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3 |
按要求配置党支部书记,每年定期开展2次以上支部书记集中培训,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4 |
落实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制度到位,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60%以上,计10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增加5分;“双高”人员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50%以上,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学生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60%以上,计10分,每超过5个百分点增加5分,(累计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达不到60%不计分。(52.38%)“双高”人员和优秀青年教师中入党积极分子比例达50%以上,计10分。 |
1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5 |
发展党员材料齐全、程序规范、记录完整,完成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性计划,计20分;每发展1名“双高”人员入党另加5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完成指导性计划,计20分。未完成1个少计0.5分。(未完成3人) |
18.5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6 |
党内生活正常,党员教育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强,党员管理制度及相关措施落实到位,计3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3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7 |
完成入党积极分子教育、学院系列党课和预备党员专题培训等任务,党员示范监督到位,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8 |
结合学院(教学部)实际,围绕“五先进一满意”要求,创造性地开展自主品牌党建活动,每开展1项计5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
25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59 |
按照学校“转变作风提效能 创先争优促发展”主题活动方案要求,扎实开展各项活动、完成各项活动任务的,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基础分12分,申报党建育人项目的计1分(2人),获批一般项目的计2分,获批重点项目计4分。1人次参与十佳优质党课计2分,2人次参与计3分,3人及3人次以上参与计4分。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60 |
坚持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外人士制度,注重发挥党外人士在推动学校和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坚持党委(党总支)委员联系党外人士制度,注重发挥党外人士在推动学校和学院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
9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61 |
党委(党总支)及时(或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空缺委员,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无空缺或有空缺及时补充的计10分,有空缺未及时补充的不计分。 |
1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62 |
认真贯彻落实《贵州师范大学学院(教学部)党政联席会议实施办法(试行)》,党政班子团结协作、干部勤政廉政、无推诿扯皮现象,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63 |
认真做好本单位干部的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工作以及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和团学干部的配备、管理工作,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培训和考核任务,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基层党组织建设 |
64 |
积极协助学校党委开展外出挂职锻炼、培训轮训等干部的选派、管理工作,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确因人手紧张原因不能选派的计5分。 |
5 |
党风廉政建设 |
65 |
结合实际,采取各种有效形式,在本单位党员和干部职工中切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活动,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党风廉政建设 |
66 |
履行“一岗双责”,签订《贵州师范大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及时提交自查报告,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
10 |
党风廉政建设 |
67 |
本单位干部模范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无违纪违规行为,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
20 |
院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
68 |
坚持开展师生员工政治理论学习和形势与政策教育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联系实际、效果明显,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院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
69 |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计划、有总结、有评比、有典型、有成效,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院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
70 |
重视院风、学风建设,学院和谐稳定、教师爱岗敬业、学生乐学好学,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20 |
院风、学风和师德师风建设 |
71 |
支持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帮助困难职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激励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支持本单位工会开展工作,发挥基层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权益、关心帮助困难职工、丰富职工文化生活、激励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
10 |
学生工作 |
72 |
重视辅导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辅导员工作制度落实较好,相关资料、记录完整,计10分;专兼职辅导员与学生比例在1:200(含)以内的计20分、在1:240(含)以内的计15分,在1:280(含)以内的计10分,在1:320(含)以内的计5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采用全校该项目的平均分 |
|
学生工作 |
73 |
重视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制度教育、纪律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和诚信教育等,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深入细致,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学生工作 |
74 |
学生教育管理机制健全,学生工作有抓手、有载体、有保障、有成效,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学生工作 |
75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及学生“奖贷勤助减免补”等工作扎实,积极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计10分;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率达70%的计5分,每增加5个百分点,多加1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学生工作 |
76 |
团学及校园文化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富有特色、针对性强,在校团委组织的“学院团委年度工作实绩考核”中获90分及以上的,计20分;获80-89分的,计15分;获70-79分的,计10分;获60-69分以下的,计5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采用全校该项目的平均分 |
|
管理与服务 |
77 |
制定党(院)务公开办法,完善相关实施细则,推行党(院)务公开,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我院制定了《太阳集团0638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汇编》,其中在党总支职责和院长职责工作中就明确指出坚持党务公开,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执行党务公开。 |
10 |
管理与服务 |
78 |
本单位重大事项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完善,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在我院制定的《太阳集团0638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汇编》中明确规定,在重大事项上坚持集体决策,并在实际工作坚持并执行了此项规定。 |
10 |
管理与服务 |
79 |
健全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并落实到位,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我院严格按照《太阳集团0638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汇编》要求,在重大决策上广泛征求教师意见,有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并把规定落到了实处。 |
10 |
管理与服务 |
80 |
按时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和中层领导干部述职测评工作,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监督权,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
10 |
管理与服务 |
81 |
教学、科研和党建等工作档案资料齐全、建档规范,符合相关评估要求,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归档及时、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建档规范 |
20 |
管理与服务 |
82 |
重视单位网站建设,在学校网站评比中获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的,分别计20分、15分、10分和5分。 |
按级别统计项数,并算分 |
重视单位网站建设,在2013年学校网站评比中获二等奖。 |
15 |
管理与服务 |
83 |
创造性地完成学校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无拖延、推诿等现象和失误,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在学校和上级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中,我院按时按质地完成了任务,没有拖延和推诿等现象。 |
10 |
管理与服务 |
84 |
认真对待师生员工的来访和来信,做好工作中的政策宣传和解释答疑工作,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我院在学院主页上设置了书记、院长信箱,在学院设立了征求意见箱,对师生员工的来访和来信做好解释答疑工作。 |
10 |
管理与服务 |
85 |
建立联系师生制度,主动关心师生员工,积极想办法、出主意,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我院建立联系师生制度,党员教师在学校的“党员爱心基金”中积极捐款,并协助相关部门帮助教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博士配偶工作安排等问题。 |
10 |
管理与服务 |
86 |
服务师生意识强、服务措施得力、服务效果明显,师生反响好,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我院党政班子和干部本着全心全意为学院教师和学生服务的意识,在重大事件上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尽力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在学生教育和其他方面,如奖学金细则的制定上,都是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一视同仁,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
20 |
安全稳定 |
87 |
按照与学校签订的《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要求,认真完成有关工作任务,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能认真按照《综合治理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等要求,完成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
10 |
安全稳定 |
88 |
认真落实校区值班制度以及敏感时期、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做好相关工作,计1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酌情给分。 |
能认真落实校区值班制定以及敏感时期、节假日值班制度,并做好了各项相关的安全工作。 |
10 |
安全稳定 |
89 |
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处理及时、妥当,全年无重大、恶劣信访事件发生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计20分。 |
根据掌握的情况给分。 |
对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和意外事故处理及时、妥当,保证了全年无重大、恶劣信访事件发生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
20 |